为贯彻证照分离改革政策,近日住建部发布了一则关于修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决定的通知,并公开了征求意见稿。在征求意见稿中对原管理规定作出不少的修改,资质等级和办理标准上有较大的改动,且人员条件有所降低,对于想要办理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是个利好消息,下面跟着资小二一起看看这份通知。
 
  一、资质等级缩减
 
  房地产开发资质将从原来的四个等级缩减至两个等级,仅保留一、二级。资质等级在缩减后,承揽范围将会大大提升,且放宽二级资质办理标准。
 
  二、放宽二级资质标准
 
  在原来的二级房地产开发资质标准中,要求企业员工中至少有20名房地产、建筑职称的管理人员,其中还需具备10名以上的中级职称人员,且不少于3名专业会计人员。在修改后的征求意见稿中,将管理人员要求降低至5人,且会计人员不少于2人。
 
  除了人员数量要求变低之外,新修后的房地产开发资质还降低了职称人员的等级要求。在旧版规定中要求企业的工程技术、统计、财务业务负责人都需要具备中级职称,修改后的意见稿降低了财务人员的职称要求,仅需初级职称即可,且配备专业统计人员。
 
  三、资质申请与审批
 
  以前房地产企业申报二级资质通常是由当地政府建设行政部门审批,未来将会改为当地住建部门或政府房地产开发部门审批。申请核定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通过政务服务平台提出申请。
 
  四、推行电子资质证书
 
  推动电子资质证书普及是资质改革的重要政策之一,房地产开发资质自然也不能例外,虽然部分省份已经开始推行,但仍然有许多不足,因此修改后的管理规定中增加了一条推行电子证书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由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统一监制。资质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资质审批部门可以根据需要核发资质证书副本若干份。资质审批部门应当加快推行电子资质证书。
 
  以上便是房地产开发资质的全部内容。房地产开发常年以来都是建筑行业的香馍馍,管理规定在修改后进一步降低入行门槛,是企业申报资质的好时机。如果想要了解更多房地产开发资质的内容,可以向资小二客服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