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企业在办理建筑资质时,曾因为人员社保的无效而导致申请失败,则绝大多数都是因社保的重复缴纳而引起的。比方说,建筑资质人员原本已经有企业为其缴纳社保,后因为其他原因被另一家企业当做资质申请人员来聘用,如果由第二家企业再度为其缴纳社保,则该资质人员具有两个不同企业缴纳的两个不同的社保,这就叫做社保重复。出现这种情况,该资质人员是不会予以认可的,人员的社保重复是国家所不允许的一种行为。
建筑企业如何避免建筑资质申请人员社保无效的情况呢?
1、建筑资质办理企业为企业所在地资质人员进行社保购买的,需确保该人员社保账户为所在地社保,且符合资质办理需求;
2、建筑资质办理企业为非企业所在地资质人员进行社保购买的,企业需要出示人员所在地社保证明材料;
3、若企业使用外地分公司人员进行建筑资质申请人员的,需提供分公司为人员缴纳的社保证明,并且需要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
4、办理建筑资质提供的人员社保必须是以建筑资质申请企业名义缴纳的,非申请企业缴纳及以个人名义缴纳的社保都将不予认可。
以上四项提醒建筑企业在办理建筑资质时,务必要引起注意,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有效避免资质人员社保认定无效的情况发生。关于人员,企业在办理建筑资质时需要提交以下的材料来证明:
1、为人员缴纳社保的建筑企业名称;
2、建筑企业资质申请社保缴纳人员姓名;
3、资质人员社保缴纳的社会保障号或人员身份证号码;
4、人员所缴纳的社保险种、社保缴费时间期限等;
5、建筑企业为资质人员缴纳社保的缴费凭证,需包含有缴费发票或缴费转账凭证等。
资小二提醒大家,建筑资质办理时所提供的所有人员、社保证明材料,都必须要由企业加盖公章。如果未能加盖公章的,也将会认定为无效。建筑资质办理实际上是一个环环相扣的环节,其中任何一个环节出错,都将会导致资质申请的失败。因此如果是不熟悉流程和细节的企业建议不要自行办理,委托给资质代办公司则是更好的选择。